政府采购合同贷款担保

一、产品特点

为长春市域内的各类企业提供借款类担保,以满足完成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需要。

二、产品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

长春域内各类企业,成立一年以上,经营状况良好,所处行业符合国家和地方产业政策,符合我司准入行业,无不良信用记录,可提供有效反担保措施,具备良好的政府采购履约记录,已中标政府采购项目。

三、借款人需要提交的材料

1.企业最新营业执照的正副本复印件;

2.工商局调档的企业最新章程;

3.银行开户许可复印件;

4.公司最新验资报告或实缴资本情况;

5.企业近三年审计报告及最近一期财务报表(未有审计报告的提供财务报表);

6.法定代表人身份证;

7.企业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的身份证、户口本、结婚证复印件;

8.公司近期征信报告,实际控制人夫妻双方近期征信报告;

9.完税凭证;

10.资料真实承诺书、涉诉承诺;

11.中标政府项目的相关文件;

12.抵押物权属的相关资料;

13.其他与本次贷款有关的公司基本资料。

四、单户授信额度

最高4.4亿元。

五、授信期限

参考已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执行期限及回款期限设定,一般控制在1年以内。

六、审批时效

原则上为10至15个工作日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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