诉讼保全担保

一、产品特点

产品费用低、开具速度快,解决当事人占用自身流动资金的问题。

二、产品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

该产品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或仲裁当事人,申请条件主要包括:

1. 申请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诉前财产保全;

2. 申请人在诉讼案件中为原告方或仲裁案件中的申请人;

3. 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或已经开具诉讼收费专用票据

4. 法律事实相对清楚,证据充分,法律关系明确。

三、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

提交与主体、法律关系、诉讼相关的证据、法律文书等相关文件资料,并保证其真实性。

四、签约

审批通过后,与申请人签订《财产保全委托担保协议书》,不需要提供董事会、股东会决议,合同不需要公证,不需要提供反担保。

五、保函期限

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至保全解除之日止。

六、审批时效

 一般为2个工作日,自申请资料齐全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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