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产品特点
产品费用低、开具速度快,解决当事人占用自身流动资金的问题。
二、产品适用对象及申请条件
该产品主要适用于民事诉讼或仲裁当事人,申请条件主要包括:
1. 申请人已向法院提起诉讼或提请诉前财产保全;
2. 申请人在诉讼案件中为原告方或仲裁案件中的申请人;
3. 人民法院已经立案或已经开具诉讼收费专用票据;
4. 法律事实相对清楚,证据充分,法律关系明确。
三、申请人需提交的资料
提交与主体、法律关系、诉讼相关的证据、法律文书等相关文件资料,并保证其真实性。
四、签约
审批通过后,与申请人签订《财产保全委托担保协议书》,不需要提供董事会、股东会决议,合同不需要公证,不需要提供反担保。
五、保函期限
自法院采取保全措施之日起至保全解除之日止。
六、审批时效
一般为2个工作日,自申请资料齐全之日起开始计算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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